【提示条款】

本协议是您(以下称“商家”或“您”)与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通”)之间关于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指https://www.vip.zto.com及其移动客户端软件(APP)、公众号、小程序,以下统称“快递管家平台”)相关功能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您在签署或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之前, 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格式特别标识的条款。 若您签署或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各项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中通达成一致。 本协议自您签署或点击同意本协议之时或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的行为发生之时(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生效。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的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中通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变更等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平台公告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1.定义

1.1 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系指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拥有“中通”、“zto”注册商标,从事快递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快递管家平台合法的使用权。

1.2 中通网点,系指依法设立,经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使用“中通”、“zto”注册商标,从事快递业务,自主承担快递服务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3 商家,系指在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发货、购买中通电子面单、购买中通快递管家服务的并在快递管家注册的法人、非法人或自然人(以下简称“商家”或“您”)。

1.4 快递管家平台,系指由中通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主要为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中通网点以及其商家提供快递订单查询、物流轨迹跟踪、在线购买中通面单、面单打印、快递对账、快递订单售后理赔、查询等平台服务的组合工具软件。

1.5 订单发货服务,系指快递管家平台为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中通网点以及其商家提供查看快递订单、录单、面单打印的服务。

1.6 快递对账服务,系指快递管家平台为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中通网点以及其商家提供快递账单查询的服务。

1.7 快递售后服务,系指快递管家为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中通网点以及其商家提供快递订单售后、查询、理赔的服务。

1.8 面单购买服务,系指快递管家为中通或者中通相关联企业、中通网点以及其商家提供的向中通网点在线购买电子面单的服务。

1.9 钱包账户:系指您在注册或使用中通快递管家服务时,为您自动开通虚拟账户,虚拟账户可用于收取快递管家订购返款,但是虚拟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在线购买中通电子面单,无法提现以及对外支付结算。

2.快递管家注册及使用

2.1 您确认,您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应获得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相应责任。特别地,如果您未满16周岁,或您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且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本网站。

2.2 您按照快递管家平台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设置密码、阅读且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时,即成为快递管家平台用户。

2.3 您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中通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中通有权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2.4 您在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否则中通有权做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您的用户资格并注销您的账号:

(1)遵守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规定;

(2)遵守所有与运单及查询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定、程序以及中通的服务条款;

(3)不得利用快递管家平台的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络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快递管家平台提供的下单及查询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5)不得通过盗取账号、密码,诈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用户信息;

(6)不得利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进行倒卖、转手、置换、抵押有价交易等方式非法牟利;

(7)不得利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禁止通过非法手段窃取或盗用其他用户的账户、积分等;

(8)不得对快递管家平台网站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快递管家平台网站的源代码;

(9)不得对快递管家平台网站或者快递管家平台网站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储的数据、快递管家平台网站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快递管家平台网站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中通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快递管家平台网站和相关系统;

(10)不得通过修改或伪造快递管家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等方式影响快递管家平台网站运行。

2.5 信息管理

(1)在使用快递管家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照系统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如前述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提供最新的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并自行及时进入快递管家平台的相应界面修改,以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

(2)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您提供的信息不实或失效的,您应承担因此给您自身、他人及中通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2.6 账户安全

(1)您的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密码等,下同)由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中通在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或验证码,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因您主动泄露、保管不当而泄露上述信息或因此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中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或其他可能导致您的账户信息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中通,并授权中通将该情况同步给中通的关联公司或合作方。您理解中通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中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中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中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3.服务内容

3.1 您可以在登录快递管家平台后开通使用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订单查询、物流轨迹跟踪、在线购买中通面单、面单打印、对账、快递订单售后理赔、查询服务、商家钱包账户,上述服务可能因中通进行业务、产品性调整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可以登录快递管家平台查看具体的信息。

3.2 您可以在快递管家合作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如淘宝、抖音、京东、快手、有赞等电商平台,以下称“电商平台”)购买快递管家平台服务或其他增值服务,应按具体的服务协议或规则或电商平台标注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支付完成后即视为成功开通对应服务或成功购买其他产品服务,对应服务或产品的服务周期开始起算。

3.3 除快递管家平台明示的收费业务及电商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市场应用服务用于购买快递管家应用外,中通暂时为您提供免费服务,不向您收取任何费用。但中通保留收费的权利,如设置收费时段或收费费率等收费标准。

3.4 快递管家平台在收费前,会通过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约定的通知方式给予提前通知,若您不同意快递管家平台的收费规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快递管家平台;如果您继续使用快递管家平台,则视为您接受相关收费规则,您应当遵照收费规则支付相应费用。

3.5 您理解并认可,如果您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在本网站支付或充值后可能产生的任何商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法分子利用您账户或银行卡等有价卡等进行违法活动),该等风险均有可能给您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中通不对您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3.6 快递管家平台将不定期开展各类优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商平台订购快递管家服务的订购款返款活动,如同一用户参与同一或同类活动的次数,单个活动的返款金额或数量,活动的奖励总金额或总数量,活动奖励的返款期限及使用期限(前述活动可能会随着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以快递管家平台页面显示的为准)。参与活动前,您应当进入相应活动页面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活动规则。如您已参与活动,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该活动规则,并自愿接受活动规则的约束。如果您不理解或不同意活动规则的任何内容,请您停止参与相关活动。

4.违约及处理

4.1 因商家自身的原因导致快递管家无法提供正常服务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商家自行负责,快递管家不会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家未按照本协议或快递管家不时公布和更新的规则进行操作;

(2) 因商家的账号失效、丢失、被封停;

(3) 因商家自身输入账号错误、操作不当等因素造成账号无法正常登陆;

(4) 因商家绑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之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账户被冻结、查封等;

(5) 因商家设置或保管密码不当导致的财产损失;

(6) 因商家个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2 商家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中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按照6.3条约定处理:

(1) 不按规定使用快递管家平台相关服务;

(2) 将快递管家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用于转卖、借用或本协议约定之外用途的;

(3) 恶意使用快递管家平台造成其他人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

(4) 盗用他人平台账号进行使用;

(5) 以任何系统故障、漏洞、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非正规方式使用快递管家平台的;

(6) 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使用快递管家平台的。

4.3 中通以及中通相关第三方公司有权在不通知商家的情况下,视情节,对商家同时采取以下单项或多项措施,同时中通以及中通相关第三方公司无须给予商家任何补偿和退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商家自行承担。因此给中通以及中通相关第三方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和解费、诉讼仲裁费、合理的律师费支出等)。

(1) 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快递管家平台服务;

(2) 暂时限制或永久封禁快递管家平台账号;

(3) 对相关商家快递管家平台账户进行冻结或清空。

4.4 争议处理

4.4.1 您在使用快递管家平台过程中与其他商家发生争议的,您与争议相对方应自行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或者申请中通介入调处。

4.4.2 您或争议相对方任一方申请中通介入调处的,则中通将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调查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平台规则作出调处决定。

4.4.3 如您或争议相对方任一方对中通的调处决定不满意,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之前,您与争议相对方仍应先行履行调处决定。

4.5 责任限制

4.5.1 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中,中通内部主管仲裁人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对您或争议相对方提交的材料进行鉴别、对争议事实等做出判断。因此,除恶意所致外,中通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如您因此遭受损失,您同意自行向受益人或致损方索赔。

4.5.2 中通将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快递管家服务,中通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平台的正常运作,但不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4.5.3 您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与快递管家相关的任何服务时,请您自行与第三方就相关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中通不对您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5 特别约定

5.1 您明确同意承担使用快递管家服务所存在的一切后果。

5.2 由于您自己将账户密码告知他人、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转借或出让账户给他人使用,由此导致任何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由您自行承担,中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3 中通有可能会提供其他网站的链接,这些链接的网站并非由中通控制,故不对该网站的内容、其链接网站的内容及其内容的更新及转变承担任何责任,这些网站的使用及内容也不代表中通的立场。

5.4 中通有义务在技术上保证快递管家的正常运行,而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中通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快递管家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中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中通会尽力协助处理以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 个人信息保护、授权及使用

中通非常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或其他合理目的,您同意中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约定以及公布在中通平台或快递管家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您通过系统对接传输订单、查询物流订单、物流轨迹信息的,保证仅基于本合同的目的依法使用获取到的物流订单信息、物流轨迹信息。

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公开中通给您的物流订单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不得泄露从中通获取的任何数据。

对于用户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可识别信息,您应通过去标识化等操作保障个人可识别信息主体的相关权益及保证个人可识别信息的数据安全。

您及其关联公司、合作商有权收集、存储、编辑、传输、使用用户的各项信息,但须遵守必要性和最低限度的原则。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违法侵权行为的,您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通知中通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7.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7.1 除非另有约定或中通另行声明,本网站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提供相应服务所依托的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中通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7.2 中通在提供相应服务时所使用的“中通”、“ZTO”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中通的其他标识均为中通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

7.3 上述及其任何中通提供服务包含的知识产权均受法律保护,未经中通或其关联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做其他处理。

7.4 您签署或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即意味着对于您在本网站中提交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您有权且不可撤销地授予中通快递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的使用,中通快递有权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推广、出版、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您以上信息内容,有权改编制作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7.5 您知晓并同意中通有权将上述信息再许可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7.6 对于您在本网站上提交的任何信息,您应确保其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您将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且中通有权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

8.协议的终止

8.1 终止的情形

8.1.1 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8.1.2 中通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承诺、保证或任何平台规则,中通都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平台规则规定对您进行违约处理。

8.1.3 如您连续满九十(90)天未登录快递管家平台的,中通有权解除本协议。

8.1.4 如非因中通的原因,您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支付相关款项或费用的,中通有权解除本协议。

8.1.5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8.2 终止后事项

8.2.1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中通将关闭您在快递管家平台的账户权限,停止提供服务,您将无法登录快递管家平台。

8.2.2 本协议终止后,中通有权保留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中通没有保存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数据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协议终止后,协议有效期内已经执行的部分仍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及本协议约定进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中通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9. 法律适用与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变更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避免歧义,不包含冲突法规则及港、澳、台地区法律)。

9.2 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任一方均可向中通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其他

10.1 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效力。